
二、个人不得随意海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海葬应当由民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组织实施,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擅自进行海葬。
未经批准擅自海葬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罚款、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三、各地海葬政策实例

1. 大连
服务对象:逝者为大连市户籍且选择骨灰海葬。
基本流程:丧属持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明或者能证明死者是本地户籍的相关证明以及补贴受益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自行选择骨灰海葬服务单位;确定海葬时间、地点、登船人数(每户逝者家属不超过 3 人);在指定码头登船,将骨灰撒入指定海域,骨灰海葬后发放大连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海葬证》。
优惠政策:海葬服务免费,包括免费提供随行家属(不超过 3 人)的船费;为每位逝者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免费提供集体海葬礼仪服务;免费提供鲜花等海葬祭祀用品;免费提供海葬证一份。大连市户籍逝者除海葬服务免费外,家属还可获得 400 元补贴。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的大连市户籍逝者家属可持大连《海葬证》到户籍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运送费、3 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普通寄存费等)。历年进行骨灰海葬的逝者亲属,凭《海葬证》可自行选择海葬服务单位,由其提供一次免费海葬祭祀服务,每位逝者亲属不超过 3 人。
2. 北京
免费殡仪服务:免费享受基本殡仪服务,包括遗体接运、火化、告别式等。
海葬服务及手续:免费骨灰海葬服务,可在火化前或后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渠道:提供便捷咨询渠道,方便市民了解政策。
政策调整:政策根据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不断优化调整。
3. 苏州
补贴政策:符合条件迁坟将骨灰海葬可获千元补贴。在原绿色殡葬惠民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对特定人群的补贴。修订版《苏州市区推行绿色殡葬工作实施办法》于 5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在原绿色殡葬惠民政策基础上,增加了生前是市区(不含吴江区)户籍居民的坟墓(散坟)迁移将骨灰海葬的,实行绿色殡葬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例骨灰 1000 元。同时,对海葬免费送葬人数将原来的 2 人调整为 3 人;绿色殡葬补贴给付(海葬除外)由原来的先审核后给付,调整为由承办公墓在所发生的安葬费总额中直接减免,再进行核对、审核。
4. 石家庄
奖补标准:大幅提升骨灰海葬奖补标准,每安葬一具一次性补助 2000 元。
奖补项目和标准:对不同对象有不同的奖补项目和标准,包括骨灰自然安葬、立体安葬等。骨灰海葬每安葬一具一次性补助 2000 元。骨灰自然安葬每安葬一具一次性补助 2000 元,对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还可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及安葬仪式。骨灰立体安葬方面,骨灰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放的,免费提供骨灰存放格位,免除骨灰寄存费,每 5 年签订一次骨灰免费寄存协议;骨灰在经过行政许可的或当地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墓安放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每个格位一次性补助 1000 元,其他逝者每个格位一次性补助 500 元。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逝者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除享受上述奖补政策外,每具一次性再奖励 2000 元。
四、海葬服务规范

1. 承办机构要求
2. 工作人员要求
比例与职责:骨灰撒海服务机构配备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骨灰撒海活动的陪同家属人员数量比例宜为 1:6。工作人员至少应设置后勤保障、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司仪等岗位。后勤保障人员负责食品及所需物品的购买、保管,会场布置,车船安排,影像制作等工作;服务保障人员负责信息确认,信函发放,保险事宜,家属接待,食品及所需物品的领取、分发,安全提示,咨询解答等工作;安全保障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司仪则负责主持骨灰撒海活动中的告别仪式。
仪容仪表与行为规范: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洁,佩戴胸卡。表情自然、和蔼、亲切,面带微笑(但正如评论所指出,在面对悲痛的家属时,应保持平和心态,肃穆站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不得刁难服务对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维护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语言规范、文明,举止大方,服务主动。对待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不分种族、年龄、性别、职业、贫富。
3. 活动要求
合法合规性:骨灰撒海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骨灰撒放地点的选择应经过国家海洋局有关部门许可,行政许可文件(原件)要随每次骨灰撒海活动携带,以备查验。撒放的骨灰应取样送交有关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原件)也要随每次骨灰撒海活动携带,以备查验。
公证与仪式:应有公证人员对骨灰撒海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集体告别仪式有专职司仪主持,基本流程应包括敬献花篮(有配乐)、默哀(有配乐)、致撒海奠词、送灵等环节。礼仪小姐敬献花篮,着装应庄重、统一。集体默哀时间不得少于 1 分钟,由司仪带领进行。仪式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
安全与环保:组织陪同家属登船时应有安全保障人员把守护栏,保障其安全。发放骨灰时,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 “取骨灰凭证” 内容,保证骨灰的发放正确。应使用骨灰撒海桶撒放骨灰及鲜花,防止飞扬。骨灰撒海桶悬挂于甲板护栏后,底部距离海面在 1 米以内为宜。骨灰撒放过程中,一名工作人员把守一个骨灰撒海桶,引导、帮助陪同家属顺序撒放。每份骨灰撒放时间不应过长,宜控制在 5 分钟以内。撒放完毕后,工作人员应督促陪同家属尽快回船舱就座。船舱内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回收船上垃圾,保持舱内和甲板的清洁。
五、各地海葬规定和条件

天津逝者应符合经过火化处理、在天津市有特定户籍或居住工作年限要求。需经天津市殡仪馆审批和指导,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海域进行海葬,需向海洋与渔业局申请许可证。
逝者应符合经过火化处理后,骨灰已经得到合法处理并获得收容盒;同时,逝者在天津市户籍或居住满 3 年以上或曾经在天津市工作满 10 年以上。
进行海葬需要经过天津市殡仪馆的审批和指导。家属需要提供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等相关证件,同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殡仪馆会对骨灰进行安全包装,并提供海葬服务所需的船只和人员。
天津市海域有专门的海葬区域,家属必须在规定的海域内进行海葬。同时,家属需要在海葬前向天津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获得相关许可证。